13歲少女近日因追星糾紛,將孕婦身份證號等隱私公開,導致孕婦遭到網暴,最後注銷賬號。事件持續發酵,引發網絡熱議,也引發一個新名詞“開盒”,指通過非法手段將受害者的個人信息在網絡公開。
少女的父親謝廣軍在朋友圈道歉,承認沒有及時引導女兒。這間互聯網公司之後也發佈聲明,經內部調查和公證機關的確認,孕婦的個人信息等數據是來自海外非法社工庫,就是境外販賣個人隱私信息的非法黑市,否認內部洩露。律師表示,少女謝某行為構成民事侵權,需要監護人擔責。
律師 孟禎:“謝某的行為從客觀方面來講,它是符合我國刑法第253條,關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,和第246條關於侮辱、誹謗罪的一個客觀要求的。但是由於行為人謝某她的年紀只有13周歲,那麼她不符合一個法定的刑事責任的年齡,所以她不構成犯罪。”
律師表示,根據個人信息刑事案件司法解釋第5條的規定,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立案標準,需要非法獲取500條個人信息或買賣5000條信息才能立案。同時,侮辱罪、誹謗罪也需要達到"情節嚴重"標準才可以立案。
一些“開盒”受害者在維權過程中,認為沒有確切的法律條文針對“開盒”事件,存在立法空白,律師指建議通過現有法律條文的司法解釋應對新興問題,而非立刻立法。
律師認為,保護個人隱私應當強化網絡平台責任,針對“開盒”行為,可以參考外國經驗,例如歐盟《通用數據保護條例》,嚴格執行追責機制。另外,韓國的“一鍵屏蔽”、“網暴黑名單”等機制,和“善意回帖”運動的推行都值得借鑑。
記者:張蕭、李庭深
編輯:阿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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