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仔:本港需在“人性化”與“秩序化”間找平衡
2025-03-12
香港V

港鐵近期研究放寬寵物乘車限制,擬允許乘客攜帶寵物搭乘地鐵,引發社會激烈辯論。支持者認為此舉體現城市文明,反對者則憂慮氣味擾民、安全隱患及多數人權益受損。目前《香港鐵路附例》第28條明文禁止動物進入鐵路處所(導盲犬除外),違者可罰2,000港元。港鐵曾探討“寵物車廂”方案,但因運力飽和與管理難度擱置。九巴去年推出周末寵物專車(單程60港元),以隔離方式平衡需求,或可為港鐵提供借鑑。

【政策鬆綁的現實挑戰】

本港現有24萬住戶飼養貓狗,佔全港家庭數9%。若開放寵物乘車,需直面三大矛盾:

1. 空間矛盾:港鐵日均載客量達500萬人次,車廂密度達大,增設專用車廂幾無可能
2. 衛生風險:高溫環境下寵物排泄物氣味難控
3. 定義模糊:若開放貓狗,倉鼠、爬蟲類等異寵是否納入?可能衍生公共衛生隱患

1月Threads平台曝出市民攜犬乘車遭投訴事件,反映社會對規則剛性與人情彈性的認知撕裂。反對者援引法律條文堅守底線,支持者則強調“不影響他人即可寬容”。

【立法滯後的深層癥結】

與此同時,動物福利立法停滯更暴露制度短板。北區區議員劉鎮海表示,現行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》制定於1935年,最高刑罰僅3年監禁及20萬港元罰款。72個動保團體聯署要求將遺棄動物刑事化,並參照國際標準訂立《動物福利法》,引入“謹慎責任”原則(涵蓋飲食、環境、行為自由及免受傷害四要素),建議將刑期上限提至7年、罰款增至100萬港元。德國等109國已立法保障動物福利,香港作為國際都市卻仍倚賴零散條例,與其法治形象形成反差。

【平衡之道:權益與責任對等】

本港需在“便利養寵”與“公共治理”間尋求動態平衡:

• 技術層面:為寵物制定合理規定,必須牽引或用寵物背包裝,或參考渡輪指定客艙模式分流管理
• 法律層面:加速《動物福利法》立法,明確飼主責任與刑責比例

香港作為國際都市,需在“人性化”與“秩序化”間找平衡。當寵物權益不再是非黑白的道德命題,而是精細化的制度設計時,政策方能真正落地生根。正如北區區議員劉鎮海認為的那樣,動物愛護需制度護航,而非僅靠道德呼籲。當城市試圖擁抱多元價值,配套措施必須同步進化——這既是對生命的尊重,亦是對文明的丈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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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梁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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