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(1.5)國務院港澳辦發佈《關於優化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措施的通知》。自1月8日起,香港居民可憑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紙質證明入境,檢測結果須填入海關健康申明卡。
不再對香港入境人員實施全員核酸檢測,若健康申報正常且海關口岸常規檢疫無異常者,可直接放行進入社會面。健康申報異常或出現發熱等症狀人員,由海關進行抗原檢測。在口岸檢測為陽性但屬輕症或無症狀感染,可與內地進行居家、居所隔離或自我照護。
另外,將恢復辦理內地居民旅遊、商務赴香港簽注;恢復在香港、澳門國際機場轉機/過境進入內地服務;取消對香港、澳門來往內地航班客座率限制。
【HongKongV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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